10月19日晚上, 一辆机动车行至常宁城区宜水大桥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停,驾驶人怎么也没料到下雨的晚上交警也上路查酒驾。经吹气测试,该驾驶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即将其带回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10月19日至22日,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照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启动一级勤务,全力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确保勤务取得实效,19日晚上,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周育新率领支队特勤大队民警到常宁开展异地用警行动。两地民警在常宁城区的常宁大道至宜水大桥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严查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车)私自安装遮阳伞、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货车超限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对于不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用好教育、警告、罚款、记分、曝光手段,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对于“大吨小标”及栏板高度超过车厢两侧喷涂数值,钢板数量、轮胎尺寸明显超标等非法改装货车的,一律依法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对于摩托车(电动车)私自加装遮阳伞(棚)的,一律当场拆除收缴并处罚;对于货车超限超载的,一律暂扣车辆。21:00左右,一辆货车轰鸣着驶过来,车上堆得像座小山,存在超载嫌疑。执勤民警拦停检查得知该车核载31吨,实载88.9吨,属严重超载,于是将货车暂扣至停车场。 为提振士气,当晚周育新副支队长自始至终在现场指挥督战,两地执勤民警文明用语,严查违法。截至行动结束时止,共查处酒驾2起,货车超载1起,其它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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