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发放的公平公正,10月22日上午,常宁召开清理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工作推进会。会议解读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多领、冒领工资待遇追缴工作方案》。 本次追缴对象为:2014年10月至2021年7月期间存在多领、冒领工资待遇的全市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仍继续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家属或亲属。已达到国家和我省规定的退休年龄和退休条件,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未按规定时间办理退休手续,且多领正常工资待遇的。 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机关事业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并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专项追缴工作;要明确责任,建章立制,对标对表追缴到位,确保如质完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多领、冒领工资待遇追缴工作任务。 黎才发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