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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下午,常宁召开清明节禁燃工作部署会,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全市特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指出,自2022年1月20日零时起,常宁市特定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来,成效显著,基本杜绝了违规燃放行为,安全文明、绿色文明新风深入人心。会议强调,清明节是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清明节禁燃工作,有利于倡导文明祭祀新风。要加大禁燃禁放宣传力度,借助新媒体宣传矩阵,创新宣传形式,强化典型引导,营造禁燃禁放的良好舆论氛围,让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燃规定,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工作,全方位宣传到位,同步推进。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执法查处,适时进行曝光,形成震慑效应。要加强墓地周边的巡查,劝导市民文明祭扫,对于携带的烟花爆竹要依法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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