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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见义勇为救下被侵害女子,反被拘留 14 天”的消息引发关注。18 日,当事男子赵宇告诉记者,当时看到邹女士被打还喊救命,自己上前把被指侵害邹女士的男子李某拉开。“当时他先动手打了我两拳,把他撂倒在地后,他掰我手指头,为了挣脱我踩了下他。”事后,赵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对此,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回应称,目前此事正在调查,将会发布情况说明。同时,邹女士的伤情已鉴定,关于李某的伤情鉴定情况由公安统一的部门来完成。
△邹女士房门的门把手被损坏。
△赵宇家属提供的通知书和证明书。
女子称对方踹开门后实施殴打
邹女士告诉记者,2018 年 12 月 26 日 23 时 35 分左右,在回家途中发现自己被跟踪。对方跟至家门口想要进去,邹女士遂将门反锁,随后该男子踢门并将门踹开,“现在门上还有脚印,门锁也被踢坏了,踹门后他说要留下过夜”。
邹女士拒绝后,试图将该男子推出门外,对方不肯并摔坏了邹女士的手机。“我一直在反抗,说要报警,但他打了我的右脸,现在还是肿的。后来,他拿着烧水壶要往我头上砸。”邹女士称,事发当天自己的闺蜜也在屋内,“听到声音后,我闺蜜发现事情不对,抢过烧水壶后便往外跑去报警。过程中,他一直在打我,还拿铝合金凳子砸我的头,一周过去了头上的包还在”。邹女士反抗的过程中,李某开始脱她的衣服,“他准备强奸我的时候,赵宇进来了,拉开了他并把他推倒在地上”,“李某起身后,便要打赵宇,两个人拉扯起来”。
“有人喊救命、强奸,我就下楼去看了,当时男子左手掐(女孩)脖子,右手握拳打她,脸上能看到明显的淤青,额头上也有两个包。”昨日上午,赵宇告诉记者,当日他和妻子在家聊天时听到踹门声,“我拉开他后没有打他,但他打了我颈动脉和右胸一拳,看他还要动手,我就把他撂倒了。他就拽住我的手不放,为了挣开他,我踩了他一脚”。
因涉嫌故意伤害,男子被刑拘
此事被当地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据福建台新闻频道报道,被指侵害女子的男子李某,经鉴定伤残达到二级。
昨日中午,记者致电涉事男子李某,其表示,自己遭到了赵宇的殴打,受伤部位在腹部。就事发当日的情况,他说:“门开着的没锁,我站在门口,他(赵宇)踢了一脚把门踢了。”至于其他细节,李某以没有时间为由挂断了电话。当天,李某对媒体表示,否认企图强奸,称和女子认识,一起喝过酒,当晚女子喝醉,自己送她回家,并在女子住处发生冲突,随后被赵宇踹伤。他说将起诉赵宇并根据法医鉴定结果索赔。
赵宇表示,自己与李某并不认识,事发后,警方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通知他去做笔录。据其提供的由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出具的拘留通知书显示,2018 年 12 月 29 日,赵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被羁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据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出具的释放证明书写道,赵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拘留,因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应立即释放,经晋安公安分局决定,予以释放。
赵宇告诉记者,自己是一名保安。事发前妻子怀孕,自己休假在家照顾。被拘留的第二天晚上,儿子出生。“老婆坐月子期间还在为我跑这件事情,很愧疚。”
赵宇说,自己不后悔当时的做法,但当了父亲后,会为孩子有所考虑,“希望能有好的结果,把自己身上的污点去掉。不希望因为我的事,让儿子的政审都过不去,耽误一辈子”。
来源:潇湘晨报(xxcbwx)综合新京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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