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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下午,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市人民法院开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集中宣判活动,对涉嫌毒品犯罪案2人进行集中宣判。
市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张某发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陈某婷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份起,被告人陈某婷租住在常宁市某小区9栋1单元304室。2018年2月份起,被告人张某发到该租房与陈某婷同居。同居期间,两被告人多次在该租房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根据法律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惩处各类毒品犯罪,禁毒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今年以来,常宁人民法院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审结涉毒案件14件,打击涉毒违法犯罪人员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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